2010年9月5日, SINAR HARIAN在柔佛版J.3版的一篇报导中,大标题写着「回教断肢法:行动党反应良好」。以下是 新闻内容的一些简单翻译版,以作参考:
回教党精神领袖拿 督聂阿兹较早前指「回教断肢法可以被民联成员党接受」的言论,柔佛州民 主行动党领袖对此反应良好。 柔佛州士乃区州议员黄高明律师表示,他视回教断肢法为好的法律,可以向社会大众加以推广,同时也是一个全新的作法,补足现今社会民众的各种缺点。
他 认为 回教断肢法是好的,可以在社会实践,同时也可以融入国家刑事法典。 他指出,我国身为多元宗教及种族的社会,各方面都需要获得密切关注,确保不会发生任何不必要的课题。
柔佛州士姑来区州议员 巫程豪表示,在做出决定之 前,必须收集各方面的意见,以确保一切顺利进 行。 他表示,由于回教断肢法最近才向社会民众推广,有必要对断肢法进行更深一层的效果研究,确保民众了解其真正内容。
他续说, 为了防止不道德行为的发生,打 从孩童时代就应该加以提供教育,尤其是为人父母者, 在教育孩子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。 他表示,父母本身必须具备知识,并在和谐的环境下教育孩子,并且确保孩子能有效的接受训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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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w.chinapress.com.my/content_new.asp?dt=2010-09-16&sec=forum&art=0916fc11.txt
巫 程豪在中文报章申诉阳光日报的报导不完整,断章取义。
为何他不要求阳光日报针对报导给予纠正?
难 道阳光日报的报导不重要?
巫程豪只选择在中文报章澄清,但在国文报章前却保持沉默,
放 任他们的断章取义和不完整报导,究竟为何?
巫程豪在玩双面手法?
http://www.facebook.com/photo.php?pid=31855841&id=1440101586&saved#!/photo.php?fbid=1725784391333&set=a.1498565911013.2067182.14401015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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